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纠纷预防和化解,规范农村土地权属登记工作。10月31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召开农村土地纠纷预防化解及土地权属登记调研座谈会。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明虎、磴口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永刚出席会议。全县各苏木镇、农场、各相关部门代表及磴口县法院相关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五年来磴口县法院审理涉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类型和特点,通过相关典型案例介绍了关于权属登记行政审判中出现问题及对策。与会人员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化解对策进行了研讨交流。
唐永刚副书记指出,农村土地纠纷关乎农村稳定和发展,要提高对农村土地纠纷的认识,把土地纠纷预防和化解作为践行坚持党为民宗旨的具体举措;要加强源头预防化解,苏木乡镇和村两委处于土地管理的第一线,要发挥基层组织熟悉乡情、了解村民需求的优势,变被动应对为主动作为,把矛盾化解到萌芽状态;要主动作为,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总结经验,发出司法建议;村集体要规范土地流转过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公开透明,明确流转土地的四至界限;权属登记部门要严格农村土地的权属登记工作,确保每宗土地的权属清晰、界址明确。
李明虎代院长强调,磴口县地处乌兰布和沙漠,土地面积大,土地纠纷问题较全市其他旗县区较为突出,这些矛盾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管理方面原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推动农村土地纠纷实质化解。一是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就地消化,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以“有解思维”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矛盾,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二是要落实好磴口县政法委关于“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调处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推动基层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协调联动,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多元化解,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