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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市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24-11-01 16:30:36 打印 字号: | |


10月28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专题研讨,党组书记、院长李全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罗利军巡听并点评指导。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刊登的重要文章《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8位同志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入阐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英雄模范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发了各族人民围绕中心任务,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更加绚丽精彩篇章的坚定信心。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铿锵有力、催人奋进,激扬起亿万中华儿女共襄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站位高远,思想深邃,对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罗利军副书记在点评中指出,此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准备充分,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到位,集中学习各项内容紧扣主题,院领导能够做到带头领学带头发言,学习交流都结合了业务工作,下一步,学习目标就是要放在形式上要更加灵活,组织生活更加严格,学习成效转化上更加务实,推动学习成效不断提升。

李全锁院长要求中心组学习要按照巡听旁听指导意见,对标对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求,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及时调整学习内容,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做好工作的思路举措、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本领,将党的各项理论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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