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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建设】自治区高院民四庭深入巴彦淖尔市中院开展专题条线指导
  发布时间:2024-09-19 16:19:38 打印 字号: | |



9月12日上午,自治区高院民四庭庭长王书勤、副庭长任锦曦一行深入巴彦淖尔市中院进行条线指导,召开关于审理买卖房屋类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解答意见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治中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庭室干警参加会议。

王书勤表示,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建工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特点,与中院以及基层法院进行面对面意见交流,征求两级法院对高院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类买卖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解答》的意见。针对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存在的相关问题,王书勤对各基层法院提出的疑难复杂问题给予了精准解答。与会人员还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建工合同纠纷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

刘治中在做总结发言时指出,通过本次座谈会,有效解决了全市法院在审理房屋买卖类合同和建工合同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下一步市中院将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内化于心,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能力与办案水平。同时,要在自治区高院的有力指导下,强化请示报告,强化对审判实务中疑难问题的研讨、指导,努力提升辖区房屋买卖类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水平。

当日下午,王书勤一行还到临河区法院就三起房地产领域涉诉案件及保交楼相关问题与市区两级政府以及住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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