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一件件小案、一桩桩小事,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认同感。近日,一场“小纠纷”在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圆满化解……
2019年,韩某为扩大其养殖规模向候某借款2万余元,后遇市场肉价下跌导致严重亏损,无法按约还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侯某将韩某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韩某分期还款并给付利息。调解书生效后,韩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侯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几经波折赴韩某住所地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在走访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以务农为生。且不幸的是,韩某前些年因脑中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妻子耕种着家里仅有的几亩地、饲养母猪维持生计,唯一的一套住房是村里的宅基地。基于此情况,执行法官认为还是应着力于调解工作,促成双方以韩某现有财产抵顶案涉欠款。在长达三小时的调解协商后,双方均同意以21只小猪仔抵顶剩余欠款1.2万元,并在执行干警们的帮助下当场交付,至此,这场“小纠纷”成功执结。
“辛苦法院的同志们了,没想到我这点钱你们还能专程跑一趟,这可解了我多年的心病……”侯某激动的说。
小标的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临河区人民法院将坚定不移把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贴心问需、暖心服务、用心审理、走心执行,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审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化解一批小标的案件,以更多的“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