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被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为“第十届自治区文明单位”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保持荣誉、巩固成果、再创佳绩为目标,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大力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近年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促进文明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推进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杭锦后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是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更高水平司法公平正义。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创新攻坚执行思路、聚焦解决涉诉信访、不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诚信社会建设,统筹保障疫情防控,保障平安杭后建设。202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423件,审、执结8144件,结案率96.69%,人均结案数313件,居全市第二。2020年以来,我院连续三年被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基层法院目标实绩考核先进单位”,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二是全力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凝聚法院队伍新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文化资源,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创建文化阵地。建成了院史馆、荣誉室,引导干警从历史中传承精神,汲取能量;建成图书室,法官驿站,设立法治文化长廊,营造了崇德尚法、守正创新、知行合一的浓厚法院文化氛围,谱写蓬勃活力的法院文化新天地。精心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铺开党课宣讲、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坚持文明创建与法院工作互融互促;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五一”趣味运动会,积极参加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不断聚焦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逐步形成以法院文化凝聚队伍新局面。
三是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建立健全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低保户、残疾人诉讼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及时实现;加大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的力度,对于涉及“三农”、宅基地、相邻关系、追索“三养”费用、继承和当事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等各类民生案件,坚持上门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妥善审理涉企案件,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启用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于一体的巡回审判车,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等,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开展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扶贫帮困和各类捐助活动,得到社会一致认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主动融入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与林业等部门建立公益林地,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要求其补种树苗,用法治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巡回审判,在“6•5”环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让人民群众从各角度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将珍惜荣誉、砥砺奋进,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不断强化司法责任担当意识与时代使命感,继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