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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务督察作用 转作风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06 17:15:06 打印 字号: | |


审务督察是法院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能,杭锦后旗法院善用巧用该项职能,从“小节”管起,从“小事”做起,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提高认识,不走过场。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传达最高法院及自治区高院审务督察通报,学习审务督察的内容和形式,进而大力推进我院审务督察工作开展,确保“不走过场、不摆样子、不流形式”。同时让干警认识到,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不是与干警站在对立面上,而是站在一起自查自修,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转变我院干警的司法作风,提高审判执行效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力量。

二是方式灵活,真查真纠。通过视频监控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立案窗口工作情况、各业务庭值班室值班及接待当事人情况、庭审情况、干警上下班情况、基层法庭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干警迟到早退缺岗、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着便装、部分值班干警着装不规范、法官庭审着装不规范、审判庭坐席卡摆放错误等问题,并进行及时纠正。

三是以查促改,以改促优。明确审务督察工作的关键在于“整改提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建立每月不定期开展两次审务督察通报制度,在督察中发现问题,并要求各部门及干警对照督察通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我院已开展3次审务督察工作并通报,干警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规范庭审秩序,精神面貌和司法作风明显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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