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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加强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判执行
作者:张贵  发布时间:2014-01-29 09:19: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向全市法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春节前加大力度,依法审理好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充分发挥“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的作用快审快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用工人员要群尽力量坚决执行,要努力让每一个农民工都能及时拿到血汗钱,都能及时快乐的和家人团聚,欢度春节。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把依法审理和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全市法院落实保障民生、司法为民的重要工作做好、做扎实,要继续保持“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法庭”的强胜石头。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做好部署,用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和摸得到的真金白银赢得群众的信任,让群众满意。

  《通知》还规定,全市法院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即时审查,即时受理,优先送达、优先开庭,快捷审理。确保案件处理不拖拉、不延时。同时积极引导劳动行政部门、妇联、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组织参与调解,争取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农民工维权,最大程度的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中,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要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对农民工又确有生活困难的,要依法责令用工单位先行支付生活费用;确有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对故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要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要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和司法救助力度,保障援助救助渠道的畅通。

  市中院为了切实缩短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周期,还专门开展了巡回清理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活动更加合理配置了执行资源,抽调了精干力量,要求公布各基层法院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维权热线,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bs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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