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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零距离”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让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作者:张贵  发布时间:2013-10-29 16:11:50 打印 字号: | |
  10月24日,内蒙古杭锦后旗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新区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兼巴彦淖尔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徐国庆涉嫌侵吞国家财产、索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和巴彦淖尔纪检委专门组织了300余名巴彦淖尔市直单位和杭锦后旗各旗直单位的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让各级领导干部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反思一个领导干部的犯罪轨迹,对照眼前犯罪典型从心里筑牢自己廉洁底线,做到警钟长鸣。

  近期,为了进一步营造全市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强大声势,让各级领导干部能够“零距离”受警示、受教育、有效果,市中级法院和市纪检委联合出台了《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暂行办法》,决定对选取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全面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意识。

  《办法》明确要求,巴彦淖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审判检察、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正在审理案件的涉及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相关人员按照纪检委的安排旁听庭审。

  为了让庭审警示教育产生实际效果,让参加旁听的各级领导干部有反思、有感触、有震慑、有教育,《办法》还要求参加旁听庭审的各级领导相关单位,要在旁听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讨论,谈案因、谈认识、谈感受,对单位要在一个月内提出积极整改意见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的制度措施,并报市纪检委;对个人要在旁听一周内写出书面感受教育的书面材料报市纪检委。

  10月24日,参加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们普遍对这种“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的方式感到新颖、生动,认为这样的教育形式震慑更强、教育更深、效果更好,不仅对自己是一种教育警示,对严格要求自己的身边人、家人和单位相关人员严格自律,廉洁从政都是极好的教育。有的领导干部还希望能让自己单位的更多相关人员来旁听,接受这种“零距离”的“现场教育”,牢牢树立自廉、自省、自查、自觉意识,帮助领导、家人、单位守好廉洁自律的底线。
责任编辑:bs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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