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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借助“千里眼”“顺风耳”促进作风转变
作者:中院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3-04-01 18:06:41 打印 字号: | |
  本报临河讯(通讯员 张贵)3月29日,市中级法院召开了聘请廉政监督员、监察员大会,10名来自普通群众、新闻媒体、律师和信访局等社会不同方面的人士被法院聘为了廉政监督员,同时法院还从院内各部门环节干部中聘请了14名业务精通,群众满意度好的法官为廉政监察员,让聘请的廉政监督员和监察员做全市法院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促进全市法院的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促进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促进司法权威进一步提升。

  在聘请大会上,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建平要求聘请的廉政监督员和监察员要充分发挥好“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要把来自社会最广泛的群众意见收集上来,帮助法院把民意引入司法程序,督促解决问题,以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法官的执法能力,让监督员成为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李建平还特别指出,廉政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协助中院监督、查处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参与案件评查、反映社情民意、提供咨询指导,成为全市法院的联络员、咨询员、监督员和宣传员。廉政监督员要敢于大胆工作,积极主动督查,对全市法院和法官可以进行全天候的监督与检查,无论业内业外,对法官执行“五个严禁”,落实中央和法院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情况等都可以进行监督与检查。廉政监督员对全市法院工作可以有知情权、监督权、检查权和建议权。李建平代表中院对监督员们郑重承诺,中院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坚决做到有反映必回应,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向中院院长反映,中院院长一定要亲自办、亲自回复。李建平还向监督员们公开了自己的手机、办公室电话和电子邮箱,诚恳要求监督员们能够及时把收集的社情民意反馈上来,把检查到的问题发送上来,把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困难和对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上来。中院要立即开好与监督员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两次有中层以上领导参加的专项座谈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明察暗访;积极落实案件回访制度,真实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李建平还对监察员提出了明确的履职要求,一定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惧法纪之危,恪守职业操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始终牢记“养、守、慎、戒、畏”法官保廉五字箴言,从为民司法的根本出发,视公正为天职,视廉洁自律为生命,堂堂正正为人、踏踏实实做事,忠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会上,市中院的法官们还集体向国旗进行了宣誓,誓言要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之责,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用严谨的作风、严格的纪律、严肃的执法完成好使命。

  一名受聘的普通群众会后对中院领导和采访记者说:“我没想到中级法院能够把我聘为廉政监督员,我从心里感觉到中院是真心实意要改进作风,要实实在在为百姓办事,要公正严格司法。我觉得能当中级法院监督员挺荣幸、挺自豪,我一定做好中级法院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联系好群众,监督好法官,向社会证明法院确实是咱老百姓的法院。”
责任编辑:bs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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